杭州蓝雨 发表于 2006-10-20 04:23

交友板块总则

1、任何涉及钱财类型的硬性、软性交友帖子一律删除并记录ID。如要讨论此类话题,可以去茶馆发帖。

2、任何涉及电话号码以及个人住址等详细信息的帖子一律删除,多次恶意发布者将IP信息提交网警。

3、任何涉及色情反动恐怖暴力图片的帖子一律删除,同时记录IP,上报网警。

4、发布非本人照片而选择照片交友的帖子,在他人举报核实以后删除照片,并将类型修改为 文字交友。如果恶意发布他人照片,参照第二条处理。

5、回帖允许吵架,但不要粗口。互相尊重是基本美德。


暂时想到这些。其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也请大家提出来。便于我们修改。

jingle 发表于 2006-10-21 09:42

呵呵 蓝宇:对交友板块你可以对登记的内容作一些规定,但以前板块的项目设置真的是很有特色,我相信杭同在广大网友心目中的地位与此是不无关联的!如果是硬件方面的原因的话,你可以网上募捐的,我相信喜爱杭同的网友们一定会支持的!我们不希望杭同抹煞这样一个网友交往的平台,也不想失去杭同!

陪月亮散步 发表于 2007-1-9 19:15

偶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::23::

┽晨づ若┽ 发表于 2007-2-7 22:30

支持一下`::23::

毛毛 发表于 2007-10-24 15:52

::22:: ::22::

深·白·色 发表于 2008-2-2 22:54

有N多人打着照片交友的幌子,其实就是文字交友再配一幅明星照片而已,骗人的~

cdsc512515 发表于 2008-3-1 15:48

同意..贊!~

Anonymous 发表于 2008-4-12 14:06

偶一向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.

云朵 发表于 2008-6-8 15:13

有人很无耻

514912806 这个人根本不认识 就在论坛里乱说别人 还发帖子说我是骗子 根本没道德   把他封了 他自己是一个人骗子

[ 本帖最后由 云朵 于 2008-6-8 15:15 编辑 ]

品茗 发表于 2008-7-22 17:45

原帖由 深·白·色 于 2008-2-2 22:54 发表 http://www.hztz.net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有N多人打着照片交友的幌子,其实就是文字交友再配一幅明星照片而已,骗人的~
好像是这样的

hlx69 发表于 2008-9-25 10:20

回复 楼主 杭州蓝雨 的帖子

蓝雨大哥, 告状, 有人冒用我的QQ以及曾经用过的QQ网名在交友拦里挂他人照片, 他用的登陆名字为燃烧的水. 麻烦把他封杀了, 我每天都有很多人加我, 麻烦呀。 谢谢

无敌 发表于 2008-11-18 13:44

回帖允许吵架::002::

Gabriel_Angl 发表于 2009-5-13 13:30

蒂震穴崩红水泄 发表于 2009-5-16 19:00

顶一下吧

Gabriel_Angl 发表于 2009-5-16 19:04

蒂震穴崩红水泄 发表于 2009-5-16 20:46

定下咯

Gabriel_Angl 发表于 2009-5-17 15:04

蒂震穴崩红水泄 发表于 2009-5-17 19:23

Gabriel_Angl 发表于 2009-5-17 20:44

白色恋人 发表于 2009-5-22 08:45

头一次加论坛,感受到好麻烦的

Gabriel_Angl 发表于 2009-5-23 14:14

白色恋人 发表于 2009-5-23 16:40

我晕了,

Gabriel_Angl 发表于 2009-5-23 18:35

白色恋人 发表于 2009-5-25 10:07

::061::讨厌你,三八

Gabriel_Angl 发表于 2009-5-25 22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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