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心 发表于 2008-6-16 12:35

同性恋群体中的三大丑态(转)

我以为一个同性恋要勇于认同自己,更应该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与弊病,所以才有了我下面要说,必须要讲的话。
   
   
   骚首弄姿。这样的同志不是多,是很多。他们天生就有明星梦,因为他们需要观众,并且不是一个,也不是一群,而是所有的人。是乎只有所有人的焦点都集聚在他的身上时,他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。于是他可以不惜一切地“完美”地表现自己。公共场所里,他们用挑战人体极限的动作和肢体来告诉每一个人,我是一个同性恋,难道你们都没有为此而关注到我吗?如果没有,那么我甚至于可以扭屁股,涂睫毛,翘指头来吸引你的目光,他们只要一个目的,那就是求求你们注意我这个同性恋吧;
   
   
   
   哗众取宠。有一个作家说,如果男人不像男人,女人不在像女人,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在成样子了。这句话同样适合同性恋人群,特别是如同像同志酒吧这样的聚集场所。一个男人,非要穿上裙子,戴上胸罩,扮女人跳舞唱歌才能更显现自己的同志身份吗,才能更娱乐大众的“审美”需求吗?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困惑着我,时至今日,我才发现,这本来就不是什么美,本身就是一种丑。你可见那些男子涂抹的庸脂俗粉地在同志酒吧里纵情卖弄,这种大老粗式的娱乐性方式,实在是一种哗众取宠的病态。为什么居然可以被他们所展示出来并乐此不疲呢,原因很简单,因为他们是在不断地审丑,这种同志实在是粗鄙的很;
   
   
   
   矫揉造作。这种情况是同性恋群体里比较发达的情况。一个人不好好说话,有时候非要把自己的声音提到一个八度,把自己弄的像花腔女高音一样,这就是矫揉;初次认识,不是大方得体,而是像个小媳妇似地羞羞答答不敢正视对方,还要遮掩着让对方知道“我是不常见面的,”“这是我的第一次,”“我其实很傻很天真,”的做法就是造作,就是把别人当傻瓜,以为自己很聪明,这种居委会老大妈的逻辑实在是可笑的很。
   
   
   
   说完这些,我知道有人会讨厌我,说我偏执、极端与荒唐,用脏话骂我,还说我向你们展示优越感,会用“自以为是”来解释我说的话,或者说什么“标准不一样,”我懂得只有这样你们才会好受点,才会认为自己至少没有问题与错误,我理解你们的悄悄的不安、愤怒及嘲笑,你的命运便是在痛苦与无聊这两极来回摇摆,最多用忙碌与假成功来打发时间,唉,人各有命吧。
   
   
   
   不过,还是把想说的话说了

yoron 发表于 2008-6-16 13:46

很有道理

飞鸟恋上游鱼 发表于 2008-6-19 03:33

::065:: =。=楼猪大人是哪个类型

逍遥八荒之妖孽 发表于 2008-6-19 12:05

哈哈,不过玩的时候还是不需要太正经的

LOLO 发表于 2008-6-19 22:11

::065:: 哈哈 就我看来!
生活方式是自己挑的!
但是有碍观瞻是有点欠抽!
点评完毕!

Whowant 发表于 2008-8-13 10:17

e ~~我觉得应该支持一下。

小和山猴子 发表于 2008-8-21 10:11

我是指南

习惯 发表于 2008-8-23 22:45

非常同意你的观点!

榊棏椴栺 发表于 2008-8-26 08:43

::067:: 我是不喜欢的

c308894774 发表于 2008-8-30 02:36

呵呵,攒一个,::065::

小和山猴子 发表于 2008-9-1 16:11

说出了感觉的心声::41::

duwuzhe 发表于 2008-9-3 19:33

我也不喜欢这三种 但是我还是尊重他们的 社会接受我们是一种包容 我们自己也得包容同类啊

狐狸 发表于 2008-9-28 23:15

不止是G,几乎所有人都多少有点那样的心态的把。

sni135 发表于 2009-1-26 13:01

放你妈的狗屁!旁观者清,当局者迷,我就不信你没有这三种姿态,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。你看人家不顺眼就说恶心,那人家看你这个同性恋更恶心,更变态!

hh850510 发表于 2009-2-10 13:58

很有认识啊~~归纳起来就是娘+爱现!

大家都很讨厌这样的,除非抽风的时候~~

阿琪 发表于 2009-2-10 21:31

别人活着怎么样要你楼主来指手画脚吗,你先管好你自己就是你天大的事了

职业懒贱人 发表于 2009-2-11 01:49

人家是转载好么、、

qy7tt 发表于 2009-2-12 17:35

习惯性回帖......路过....

修身棠 发表于 2009-2-19 09:41

很有见解

閻魔.7 发表于 2009-3-5 15:42

很好.我帮你人工置顶...

彤彤 发表于 2009-6-20 22:09

让我想到了某某名人评价求签的话 人生是活的 而不是写在死的签文上 性格也是活的 不能定义在名词上

泉涸 发表于 2009-7-21 20:32

这个社会是多元的

城市小巴 发表于 2009-7-22 15:47

写的很好,支持一个

黑鸭子 发表于 2009-7-26 21:47

你要走的路难道要别人跟你一起走吗加上楼主如果你不想这样的话 你为什么去 那种地方你怎么知道这些证明你比不过别人 你心理不平衡

浩浩闯天下 发表于 2009-8-5 20:32

呵呵`~真不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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